根据《湖州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和《关于公布2022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额与条件的通知》,现将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情附后。
一、公示时间:2023年4 月3日—2023年 4月10日
二、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学办:方老师 0572-2113352
根据《湖州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和《关于公布2022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额与条件的通知》,现将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情附后。
一、公示时间:2023年4 月3日—2023年 4月10日
二、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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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方老师 0572-211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