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院办发[2021]8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秉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进行认定,现将设计学院2023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情况予以公示,详情附后。
一、公示时间:2023年4 月11日—2023年 4月14日
二、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学办:杨老师 0572-2113352
根据湖院办发[2021]8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秉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进行认定,现将设计学院2023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情况予以公示,详情附后。
一、公示时间:2023年4 月11日—2023年 4月14日
二、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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