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保护师生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电、防毒、防爆、防漏等“七防”工作。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喝水,严禁在实验室及楼道内吸烟、焚烧其它物品,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119)。
3、使用化学试剂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气瓶使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防毒、防爆、防漏等工作。
4、实验室内不能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防止爆炸事故或误食事故的发生。
5、树立安全、节约用电的思想。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配电装置有故障应请物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严禁多台仪器设备使用同一电源插座,严禁超负荷用电。
6、必须注意保持实验室的卫生,离
开实验室前应打扫干净,及时清理废纸等杂物。纯净水不得用作清洗等非实验用水。
7、离开实验室时,要坚持做好“四关一锁”(关电、关水、关气、关灯、锁好门窗)工作。
8、爱护实验室设施,使用实验室台面时,按照提示标签的要求。
9、由于个人疏忽或故意造成事故发生,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实验室责任人、实验室借用人、借用部门负责人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实验室借用人签字:
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