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学院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湖州学院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发布者:设计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22浏览次数:254


为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保护师生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电、防毒、防爆、防漏等“七防”工作。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喝水,严禁在实验室及楼道内吸烟、焚烧其它物品,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现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119)。

3、使用化学试剂必须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气瓶使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防毒、防爆、防漏等工作。

4、实验室内不能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防止爆炸事故或误食事故的发生。

5、树立安全、节约用电的思想。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配电装置有故障应请物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不得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严禁多台仪器设备使用同一电源插座,严禁超负荷用电。

6、必须注意保持实验室的卫生,离

开实验室前应打扫干净,及时清理废纸等杂物。纯净水不得用作清洗等非实验用水。

7、离开实验室时,要坚持做好“四关一锁”(关电、关水、关气、关灯、锁好门窗)工作。

8、爱护实验室设施,使用实验室台面时,按照提示标签的要求。

9、由于个人疏忽或故意造成事故发生,责任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实验室责任人、实验室借用人、借用部门负责人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实验室借用人签字:

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湖州学院设计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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