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和《关于公布2023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额与条件的通知》,现将设计学院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情附后。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
二、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0572-2113352
根据《湖州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和《关于公布2023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额与条件的通知》,现将设计学院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情附后。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2日
二、公示情况受理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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