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学院设计学院实验室设备器材借用规章制度(修订)

发布者:设计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2-22浏览次数:13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课程改革,我校实验室器材将对学生开放借用。为加强对实验室设备器材借用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设备器材借用的原则和意义

1、实验室设备器材能够辅助教师更好开展教学活动,能够帮助学生更好的接受以及掌握知识的工具,也为学生实践以及竞赛提供优良的硬件支持。

2、实验室设备器材借用工作应坚持面向全体师生以形式多样的原则展开,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实验室在优先保证实践教学的前提下,积极向全校师生展开实验室设备器材借用制度。

二、实验室设备器材借用的形式

在不影响正常教学使用下,申请人可根据教学课表,在借用前一周,到设计学院所属实验室接洽实验室设备器材,确认器材设备的基本条件与外借须知,确认无误时,可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仔细填写申请表,超过固定金额则需要相关领导签字确认使用途中如果遇到教学的需要,必须第一时间还回设备器材以供教学的正常展开。

三、实验室设备器材借用的方法

1、申请人必须为任课教师(学生外借也需任课教师填写)。

2、填写表格后不得修改,未填写部分请画“/”。

3、请认真填写表格并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悉心使用设备。

4、请务必在借用时间内归还。

5、申请部门必须签章,否则申请表无效。本表归设备管理员存档。

6、仪器借出还入时,双方严格检查,填写仪器情况并承担相应责任。

7、请按照要求使用机器,注意防潮,轻拿轻放。

8、贵重仪器设备(3万元以上)的借用,需报主管院长审批。




设计学院

0二二年九月



湖州学院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借用单.docx

设计学院教学设备(师、生)续借借用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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